来源:广佛都市网
顺德区出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和弹性出让暂行办法,以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加快土地周转使用效率,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据介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弹性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以内,让与土地受让人使用,由土地受让人与出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弹性出让的审批管理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业用地,城市规划实施前经政府批准的短期用地,加油站、加气站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用地和公共建筑用地等,其建设用地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期限不低于6 个月且不超过5年;对需要修建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期。
工业用地、加油站、加气站用地弹性出让或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20 年。已取得建设用地手续、符合城市规划且已经规划部门核发规划条件的建设用地方可长期租赁。长期租赁的土地租金调整期限不得超过5 年。
土地租金的调整时间和调整系数由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参照政府公布的顺德区地价指数或物价指数,在具体地块土地租赁时确定。土地租金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