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国家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但在具体实践中仍面临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为宅基地办“身份证”难在哪儿?
房地分离增加确权难度
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享有所有权;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民个人仅享有使用权,且不准随意出卖和出租。同时,房屋所有权原登记部门为房产部门,宅基地审批、确权和登记则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
“一户一宅”政策难以把握
因为农户界定比较模糊,“户”的弹性太大,使宅基地确权遭遇挑战。本属于一户的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单独立户,并按户口簿分割房产,一个家庭中每人一本户口簿的现象屡见不鲜。
农房私自流转后宅基地难以确权
尽管政策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允许随意转让。但目前农村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农村房屋私下交易非常普遍,甚至有些转让给城市人口。这给农村宅基地确权带来了极大的阻力。
附属设施用地难以纳入宅基地
现实中,农民建好房后,往往会另外建设厨房、杂屋等附属建筑。哪些附属设施用地应该纳入宅基地范围?如何给这些设施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在确权登记过程中难以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