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说了啥?想干啥?哪三大财产可以变现?还有哪些具体要求?
农民三大财产可以变现:
1、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
2、宅基地方面,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允许有前提出让、租赁、入股。
具体咋个变现法儿?
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