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目前农村土地中最有可能让农民得到最大收益的一块。文件提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目前我国各地已在试点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离全面推开还有一段时日。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有许多益处,其主要的功用是打破目前城乡建设用地市场一头沉的现状,过去是大量的要素向城市流动,包括土地用途从农用到非农地的巨大增值收益也基本上流向城市,导致城乡发展失衡。未来的改革是让农民多拿一点,但不代表让农民吃独食,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究竟留给县级政府多少,留给乡镇和村级多少,留给农民多少,都需要根据各地情况好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