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利益纠纷时有发生,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解决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可以采取四种途径,即当事人协商、双方调解、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诉讼。
在具体实践中,哪些解决途径运用的较为广泛呢?
在实践中,协商、调解、仲裁比较接近农民,程序简单,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所以,大部分纠纷都能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得以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承包案件并不是很多。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有专门的仲裁庭上门解决土地流转纠纷问题,仲裁庭是沈丘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下设的仲裁机构。仲裁庭秉持能调解的不仲裁,立足化解矛盾,开设“流动仲裁厅”进行仲裁。在过去的5年间,仲裁庭共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526起,仲裁土地纠纷案件28起,当事人95%以上服从调解、仲裁,为全县30多万亩流转的土地提供了可靠保障。像沈丘这样的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在全国还有很多,这些仲裁庭的存在为土地流转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