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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探索农业发展新模式”

2013年08月16日 09:50来源:点击量:0

来源:人民日报

    怎样合理进行土地流转,避免“土地财政”的老路,保护好环境与身份转变中农民的利益,成为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

  日前,为了深入了解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探索土地流转新机制,优化配置土地资源,陕西省政协组织委员深入铜川市、榆林市两市5县区开展为期4天的专题调研,并就如何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言献策。

  调研组首先来到铜川市耀州区和宜君县调研。其中在宜君县兴市村的调研,让调研组成员感受到了该村土地流转后,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浓烈氛围:兴市村是宜君县蔬菜产业示范点之一,该村于2008年成立了丰祥果蔬协会,2009年成立了宜君县绿佳缘蔬菜专业合作社。随着专业合作社和协会的成立,为群众搭建起了蔬菜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网络平台,有效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坚持产业带动,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是我们指导规范土地流转工作的主要做法。”宜君县农业局局长雷晓林回答农户收入等委员关心问题。

  榆林市属于典型的北方农牧交错地区,是陕西省耕地面积最大的区域,土地流转占全省流转面积的32%。“近年来,榆林市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土地规模经营、农户入社增收、村庄合并建设等,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在短时期内使农村发生了变化,农民得到了实惠。”在听取榆林市有关领导汇报后,调研组对当地取得的成功经验给予充分肯定,“由农户手中的‘条条田’变成‘整装田’,这里土地流转在探索中取得了好的经验。”然而,调研组了解到,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陕西省农村土地流转速度仍然较慢。“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政府直接插手,违背农民意愿强制进行土地流转;有的当事人借土地流转之名,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土地流转形式不规范;土地流转的服务不到位。”

  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探索农业发展新模式?调研组建议: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严格土地用途管制,防止以租代征等土地“非农化”问题,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广辟就业渠道,通过分工分业为土地流转创造基本前提;要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壮大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现代市场主体,通过他们引领农民闯市场,让农民从土地流转、产业发展中增加收益,实现多方共赢。同时,为了加快土地流转速度,将通过土地确权登记的试点推广、土地流转政策普及等动员农民流转土地,解决后顾之忧;加快新型农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的培育和园区建设,使土地有合理流向,并吸收流转土地农民到园区就业。此外,调研组还就如何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给出意见:应尊重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和宣传,建设好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和平台,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利益调节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处。

  如何让土地流转真正强农富农、让土地有序流转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新“引擎”?陕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许恢佩就“土地流转让耕地‘活’起来、土地流转‘转’出致富路”给出诠释,“市场来牵引,政府来组织,农民要自愿,服务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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