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矿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为同一类用地,如果根据规划用途将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是否属于改变土地用途?
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同为二级地类,属于不同用途,因此,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2015年10月20日 11:28来源:点击量:0
问:工矿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为同一类用地,如果根据规划用途将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是否属于改变土地用途?
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同为二级地类,属于不同用途,因此,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