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市场

尽快清除土地流转的制度壁垒

2013年07月30日 10:18来源:点击量:0

来源:长江商报

    22日上午,习近平来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考察。习近平强调,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基本农田和粮食安全,要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详见本报7月24日A03版)

    习近平考察产权交易所,显然是基于土地流转之于农村改革的重要性。土地流转作为农民在经营模式上的自发探索,对农业增效以及城乡一体化的意义不言而喻。正因如此,土地流转制度的确立,被视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乡村财产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

    无论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包产到户、分散经营,还是土地流转后的集约经营、规模生产,反映的都是农地经营权的灵活调整。改革开放后,计划向市场转轨,人口流动、人地矛盾和城乡二元体制等种种问题,将联产承包经营的弱点暴露出来。农地要高效产出,必须与整个市场机制对接起来,而对接,就得让土地要素实现一定程度市场化。在这个基础上,土地流转从自发尝试,成为正式制度。

    梳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土地流转制的由来,可以发现,农民有着敏锐的触觉,他们能在市场化浪潮中不断调整,这种灵活性和冒险精神值得肯定。但是,农民拥有敏锐嗅觉,不意味着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他们都能得到应得的那部分收益。现代技术让规模经营成为可能,土地流转面临的困境,已经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各种制度壁垒,比如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比如乡村自治不成熟导致行政力量大包大揽,比如城乡户籍藩篱以及福利保障的二元割裂。就因果关系来看,土地流转可以推动这些层面的改革突围,但土地流转顺畅与否,也有待于这些改革的深入,这不是农民单方面所能决定的。

    严格意义上讲,土地流转制度的初衷包括两大方面,一是经营权的自由交易,二是交易后农民的自由流动。在改革难度上,前者易,后者难。现在的制度建设,也多注重前者。实际上,自由交易,只是完成了人与土地的松绑,土地经营权像商品一样,可以在小范围内交易,农民获得土地增值的收入。至于交易后,农民能不能自由有序地跨地域、产业流动,至少在当下成问题。众所周知,户籍坚冰下,城乡人口的福利保障是两套系统,如果保障不健全,转让土地经营权后的农民,在城市化的浪潮中很可能成为被裹挟的弱者,陷入进退两难之境。之所以一再强调土地流转以自愿为基础,很大程度上正基于此。

    土地流转制度壁垒的清除,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而且流转制度的完善,与城乡二元体制、集体土地等改革,本身就是处在共振状态,互相推进,我们不能坐等清除了这些制度障碍,再来谈如何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在当下而言,围绕保障农民利益的一些实实在在的措施,都值得尝试。比如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保障农民的话语权;比如加大对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力度,比如搭建土地流转的信息中介平台。

    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流转制,作为改革的探路者,农民风险自担,开创了农村经营的新模式,但他们又面临着突破不了的制度壁垒,并承受着这些壁垒对其利益的削弱。改革走向深化的今天,作为为国家做出过殊多牺牲和贡献的农民,理应分享改革红利。落脚到土地流转制度上,则是要以农民利益为核心设置流转结构、程序,真正让农民自由流动,择业的诉求得到制度回应。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