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庞大的农民工人群是现在有条件、适合真正城镇化的人口。从“人的城镇化”的要求出发,从我国现阶段发展的最大实际出发,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和步骤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正在积极推进。有人提出,为了保证城镇化速度,全国每年要把至少1000万农民转移进城。一些地方也为此采取措施圈地划城,规划打造容纳动辄几十万人口的新城区。
城镇化发展需要一定速度,需要与这种速度相配套的措施手段。但城镇化速度的依据是什么,为此要制定哪些配套政策措施,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考量界定,否则就容易走上土地城镇化、指标城镇化、规模城镇化老路。
按照统计,我国的城镇化从1996年开始提速,当年的城镇化率从1995年的29.04%提高到30.48%,增长1.44个百分点。此后大体以这一速度发展,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达52.6%。或许根据这种数字指标上的城镇化速度,我国每年可以转移上千万农民进城,再过多少年,就可以达到60%以上的城镇化率。
不过,这种数字上的城镇化率还需要从很多方面加以夯实。据统计,在现有的城镇化率中,真正拥有城镇户籍的不超过36%,另外的“城镇化人口”并没有城镇户籍。也就是说,即使单纯从户籍指标上来考量,这样的城镇化率也还有许多水分,何况城镇化中应平等享有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保险保障还没有全面均等覆盖。
可见,按什么样的发展速度,不能只从数字指标上入手,而应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状况、根据城镇化一定阶段的合理承载能力,从“人的城镇化”的要求出发,从我国现阶段发展的最大实际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速度和步骤。
这里的最大实际是什么?根据新统计,我国现有2.6亿多农民工,其中近1亿人在本地打工,1.6亿多人外出务工。其中,有相当多的人已经在城镇安家,他们不可能回到土地上;有相当一部分虽然没有在城镇定居,但他们因为各种原因根本不打算回到农村;还有相当一部分具有灵活性,最终选择城镇或乡村完全取决于“城里好还是乡下好”。也就是说,这一巨大的人群是现在有条件、适合真正城镇化的人口。
另一方面,现在居住在农村的人口除了部分“留守儿童”和部分终将随子女进城的老人,其他基本属于不能走、不愿走、暂时没有条件走的农民,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既是现在的务农主力,也是将来的乡村“守望者”,他们与土地的关系是唇齿相依,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城镇化眼光恰恰忽视了人在城镇的农民工,不是创造各种条件让他们真正“市民化”,真正享受城镇化给生产生活带来的各种便利和好处,而是将眼光盯在了农村,盯在了现在还不具备城镇化条件的农民身上,盯在了农民的土地上,总是想方设法圈地盖楼,圈地建城,强迫农民离开土地,强行让农民买楼进城。这样的结果,实际上与城镇化的要求和目标背道而驰。
因此,从实际出发,从有质量的城镇化出发,从人的城镇化出发,还是先从农民工的真正城镇化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