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出台《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确保9月底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现到农户手中。
在本次补贴资金兑现工作中,《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农业部门负责补贴政策具体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补贴面积、监管实施过程等;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部门制订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农业发展银行要筹措好资金,确保补贴资金供应;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完善设施,提升服务质量,为农户存取补贴资金创造良好环境;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
《方案》提出,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签字确认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的农户以外的个人或者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