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财政局关于粮食补贴标准变更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从2015年起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进一步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要求各省从中央下达的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据此,按照中央政策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同比例降低了各种农作物的农资综合补贴标准。2015年执行的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
我局依据农委核实提供的种植面积和农作物种类,按照新标准,已及时足额将粮食补贴资金拨付到每个农户的“一卡通”账户,请各位农户及时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4535013—8008。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