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加强运营监测,现阶段重点支持土地经营规模100-300亩的农户家庭农场、50亩以上的家庭园艺场和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提升合作社运行质量,充分发挥内联农户、外联市场作用,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鼓励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实体,大力发展农社对接。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增强开拓市场和带动农民的能力,引导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形成一批销售额超百亿元的龙头企业。积极鼓励和引导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产业企业发展壮大。
二是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大学生村官、种养大户、农机手等领办创办各类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积极探索推广规模经营模式。在发展土地集中型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积极发展专业合作型、统一服务型等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认真总结地方涌现的规模经营模式,探索推行联耕联种、农田托管、“公司+基地+农民”等各具优势的规模经营模式。
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在大中城市周边、环湖环丘陵地区、沿江沿海沿黄河故道风光带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大力创建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县、示范点和星级企业,建设30个省级农家乐集聚村,拓展农业功能,提高农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