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协网
关键词:户籍
中国目前有2.6亿农民工,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主力军。但数量巨大的新市民群体在城市中的生活并不尽如人意,他们因受教育程度、工作类别以及户籍的限制,始终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更难得到和其他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同等社会福利待遇的权利。
人是城镇化的核心,户籍改革对进城农民的意义绝非一纸户口而已,是否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随迁子女是否有平等的上学机会,都是影响他们安心留在城里的后顾之忧。
“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新型城镇化最关键的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城镇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在通过户籍政策改善农民社会福利的同时,改变城市低收入群众生活质量,避免城市内部二元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务之一。
献策
湖北应城市政协:化解城镇化进程中“人户分离”问题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应城市政协调研发现,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许多农民常居城镇而户籍仍在农村的“人户分离”现象非常普遍,这不仅给人口管理和统计工作增加了难度,也对进城农民利益保障带来一系列问题。
为此,应城市政协建议:扩大户籍制度改革范围,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和社会保障。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农民土地和宅基地使用享有可转让与可收益权。解决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完善农民宅基地和住房产权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带着确权后的宅基地指标,置换城镇经济适用房,并将他们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同时,实施农民市民化与城市承载功能建设科学对接,根据不同城市特色和产业优势来发展产业,通过产业集聚、升级、基础设施改善,吸纳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就业,以保障就业推动落户,使进城农民实现安居乐业。 (龚勋)
湖南省沅陵县政协:建立合理高效的户籍管理机制
本报讯 湖南省沅陵县政协近日调研后建议:建立合理、高效的户籍管理机制。
沅陵县政协建议,可以尝试对进城农民实行“双户籍”管理,即同时拥有城镇和农村双重户籍,在城镇期间享受城镇居民待遇,纳入城市社区管理,不享受农村待遇。回到农村时享受农村待遇,同时停止其城镇待遇。建立自由、灵活的城镇进入和退出机制。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但不应是单项通道,进城还是留在农村,应该由农民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进行选择,户籍也应该可以随之自由迁徙。大力发展企业,扩大就业,提高工资待遇,让进城农民有业可就;对于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进城农民,提供优惠的政策和金融支持,使他们能够挣到比在农村更多的钱,生活得更加美好。 (刘林)
助推
落实政协提案
铜仁市打破农民进城“藩篱”
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政府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符合条件的九类人群可转户入城。到2020年,全市城镇居民可达2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到60%以上。这是铜仁市委、市政府采纳市政协《关于深化户籍制度等项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建议》的成果。
铜仁市提出构建“一轴两带两心”市域城镇体系,到2030年全市城镇人口达280万人以上,铜仁主城区达120万人。但目前却有119.2万农民工及其家属务工外出,在城乡双向流动过着“两栖”生活。因此,户籍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铜仁市政协实地考察重庆市江津区和四川省都江堰市等地户籍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结合铜仁实际,提出《关于深化户籍制度等项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建议》,建议深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农民进城“藩篱”,为他们做好制度、社保等多方面保障。提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市委书记刘奇凡对此作出批示:“这份提案很有决策参考价值。请根据建议,综合调研收集资料,比照重庆、成都做法,组织人员起草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和配套文件,以破解城镇化中面临的难题。”市委、市政府将户籍制度改革列为2013年八项重点改革任务,抓紧推进,市政府积极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制定出台《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打破农民进城“藩篱”,让农民进城不再难。 (邹志勇)
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王东林:消除城市隐形二元结构:
城镇化要消除二元化。切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缩短进城务工人员由乡到城的“过渡期”,给予新市民同等国民待遇。城市的公租房、廉租房建设,不能一味在城市外围搞连片开发,要与一般城市小区融合,形成新老市民杂居共处的局面。此外,还可与工业园区附近的商住楼建设结合起来,功能配套,以利新市民的工作生活和子女就学,防止形成新的“贫民区”或衍生其他城市病。 (蔡久伟)
全国政协委员高体健:城镇化要做到“四化”“四融入”
如何使农民市民化,让农民真正享受到市民的平等待遇,享受到公共资源均等化?农民转移成为市民的含义是:经济活动的市民化;权利权益的市民化;社会生活的市民化;无差异的城镇化。要做到“四融入”: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为此,建议改革现有户籍制度,从政治、文化上促进农民有序、有效地融入城市。 (张磊)
青岛市政协常委尹明琴:从“以物为主”向“以人为本”转变
在城镇化中要抓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重点工作,要从“以物为主”向“以人为本”转变,将重心放在人口的城镇化上,放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上,加快城乡行政管理、综合配套、资源配置、财税金融和社会事业等一系列改革,实现城乡居民权利和生活方式的一体化。 (代桂云 唐晨)
建言
安徽省政协:农民市民化重在提升“身份”内涵
本报讯 “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是城镇化进程的主要障碍,然而,仅仅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并不能有效解决农民市民化问题。”在近日召开的安徽省政协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资政会上,与会委员认为,下一步的城镇化不能走以前城镇化的老路,要解决农民进城问题,就要从“物的城镇化”转移到“人的城镇化”,而“物的城镇化”一定要服务于“人的城镇化”。
“只要建设好农村,农村也是宜居的,并不是不种地的人都要进城。”委员们认为,实现城镇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城镇化推进的速度,必须与其工业化的进程相适应,与其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相匹配,超出了这个能力很可能会出现就业不足、贫困人口增多、两极分化严重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都会带来严重影响。
“在以城镇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民应该移居城镇还是守望田园?”对此,管永星委员的解答是,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量力而行。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尊重农民的自主选择,既不能限制,也不能强迫。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反思,现阶段为什么人们宁可背井离乡也要想方设法到大城市工作生活?归根结底是大城市的资源投入过于集中,大城市与小城市、小城市与农村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权利不平等。推进城镇化首先要平等对待所有国民,有序实现资源投入均匀化,只要是中国国民,无论在哪里,福利与权利相差不大,这才有利于人口均衡分布。
(张慧新 胡海燕)
民盟重庆市委:关注新型城镇化中“流动儿童”教育难题
本报讯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为落实教育公平,急需破除流动儿童教育政策障碍。民盟重庆市委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居住地管理体制取代户籍管理模式,打破地方主义障碍。破除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的入学原则,建立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的管理体制,为流动儿童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各级政府不仅为户籍人口服务,也将居住于本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纳入其日常管理与服务范围之内。在学校布局规划中,要将流动儿童的入学纳入义务教育的评估、监测之中。建议由国家统筹协调,完善转移支付政策,确保流入地政府能够保障流动儿童教育经费的投入。城乡结合部承受了接收流动儿童的巨大压力,增加了这些地区地方财政负担。为此,国家应建立大城市利益均沾及公平原则,建立流入地的省市、区县各级政府共同分担流动儿童教育责任的财政机制。 (李朝林)
典型
大连全面取消户口性质划分
在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进程中,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全域农民市民化问题,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近3年累计投入8.6亿元开展“六化”工程,惠及全市412个行政村。目前已有146个村基本达到“硬化”和“亮化”标准。
今年1月,大连市政府颁布施行《大连市户籍准入规定》,全面取消了户口性质划分,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登记制度。为加速推进全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域村镇社区化和全域农民市民化,2012年大连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域城市化的若干意见》并建立配套扶持政策。从2013年起,市本级每年安排政府投资总额7%,用于支持乡镇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2013年安排支持农村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亿元,在200个村实施“六化”工程,不断扩大工程受益面,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六化”建设积极性。
(吕东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