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萧山日报
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养老保险,这是靖江街道花神庙社区在土地流转政策上的一次新的尝试。而这一成功的尝试也为该社区带来了一笔25万元的土地流转奖励资金。
记者从区农办了解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去年,萧山区对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养老保险的村社、实施土地股份合作并建立保底分红机制的村社以及2012年度新增“人口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村社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奖励,奖励资金共计395万元。这一措施为村社在推进土地流转上注入了新的动力。
日前,萧山区再次出台了《萧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和规模经营财政扶持政策实施细则》,今年区财政将继续安排不少于4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工作。旨在通过政策引导,进一步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培育经营主体,创新流转形式,积极鼓励引导土地连片集中或整村流转,加快萧山区农业“两区”建设。争取到2015年底,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到3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土地基本实行规模经营。
从《细则》内容来看,今年财政扶持的对象条件及标准与往年有所不同。去年,农户人口田承包经营权入股并实行按股保底分红长效发展机制的,每个村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而今年这一奖励直接提高到了20万元。此外,根据土地流转的年限,明确了每亩的补助标准。《细则》规定,通过其他统一委托流转的形式,新增农户人口田流转面积在50亩以上(种植苗木除外)的村社,流转期限3年以上的,按每亩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按每亩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为何将奖励土地流转的面积门槛设在50亩连片?据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萧山区土地流转面积超过5成,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率的提高,萧山区可流转土地越来越少,尤其是大面积成片流转难度更大。从这一点来看,把门槛设在50亩,有助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同时,按照土地流转的年限,给予不同的补助奖励,有利于延长土地流转期限,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利于调动农业经营主体增加投入,发展设施农业、精品农业的积极性,使流转土地发挥出最大的规模效益。
去年,萧山区积极探索新型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开展了“村企共建”、“特色产业+星级专业合作社+股东”、“集体公司+产业基地+股东”等三种不同模式的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建立了保底分红、利益均沾的分配机制,使农户在获得流转金外更获得了一份股金,形成了流转收益稳定增长的机制,更好地体现了农户土地承包收益,大大提高了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积极性。今年,萧山区将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全面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验,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养老保险的做法,试点推广“流转金+股金”的新型土地流转模式,保障农民流转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