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各种形式流转,集中连片起来,种地也要联合起来,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已经是大势所趋,规模化经营效益逐渐呈现。适度规模 经营和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后,不少农户体拿到了实惠,然而如今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流转土地获得补贴。
如何用好政策,多拿土地流转补贴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土地流转项目,财政对土地流转方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2,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根据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
3,对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扶持。
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流转合同手续完备。
5,当地政府重视土地流转工作,能够安排土地流转扶持资金,用于对土地流转农户的奖励。
如何理顺新型经营主体与三项补贴的关系
《办法》第七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另外,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公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自2015年起,将各地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的资金,加上补贴种粮大户试点的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这笔资金将重点补贴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即“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
如何用好法律手段,保护土地流转权
根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