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农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是发展农业,振兴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二、三产业的迅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渠道,农民外出务工数量增加,有更多的耕地可以流转;另一方面,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跳出以往发展的固定思路,发展新型农业和现代农业,这就要求集约土地发展生产,提高生产资料的利用率,提高农民的经济效益,这在很大程度上加速推进了土地流转的发展。
其次是拓展农民就业空间、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农村土地流转,解除了农民对土地抛荒的顾虑,拓宽了农民的就业渠道。既可以通过转入土地流转,成为土地种植大户,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机械作业进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而获得更多的收益。也可以转出土地进入到二、三产业,不仅可以获得土地流转费还可以外出务工获得工资收入等。
最后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一方面,通过土地流转可以解放出更多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甚至转移到城镇定居生活,降低农业人口比例,另一方面,也吸引了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提高了农村经济效益,这有助于城乡差距的缩小,有助于城乡一体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