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焦作市财政局及时将省财政厅核定下达的2015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资金2.26亿元拨付至各县市区,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按照中央财政关于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精神,2015年起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统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根据《河南省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及有关要求,焦作市依据2014年各县市区三项补贴总额在全市三项补贴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将省财政厅核定焦作市的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26亿元全部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补贴资金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按照农业部门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确保9月底以前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