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省委郭书记你好!获加县太山乡前任领导2013至2014年间在陈孝村以拍脑袋决策租下农民几百亩基本农田,租期一四年,一次性付给农户一万四千元,在上面建设成了数栋小产权房的社区,并在村里一再强调征用的土地是经过省里审批过的。村民想咨询的是:这些被租去的基本农田改变用途后农户能否继续领取粮食补贴。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市委高度重视您在人民网反映的问题,已责获嘉县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及省财政厅、农业厅的相关政策规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依据上述政策依据,该片基本农田已建成社区,不应该再享受粮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