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天然水域,我国部分地区对休闲垂钓做出新规定,其中成都垂钓新规12月1日起实施。那成都垂钓新规12月1日起实施具体有哪些新规定?
一、禁钓期、禁钓区禁止垂钓
本办法所称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本办法所称禁钓区为常年禁止垂钓的水域,包括水生生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禁钓区。禁钓区应设置明显标识标牌,标明禁钓范围。
各区(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综合考虑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公众休闲垂钓需求,在鱼类重要的产卵场、越冬场、索饵场、洄游通道科学合理划定禁钓区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毗邻区(市)县在规划交界水域禁钓区时,应当协调一致。
二、禁钓区、禁钓期之外,可以进行休闲垂钓。
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一根渔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三、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
1、国家和我省公布的禁用渔(钓)具和禁用方法;
2、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
3、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
4、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窝料。
5、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以上就是成都垂钓新规12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