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8日,咸宁市商务局印发了《咸宁市提升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奖补实施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那么,2025年湖北咸宁市提升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5年湖北咸宁市提升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奖补政策
1、奖补对象
在咸宁市范围内从事桂花加工、销售(包括本地企业在外地设立分公司)和研究的企业。
2、奖补标准
(1)建设改造设施及购买设备补贴
对涉桂企业在咸宁产地就近建设或改造集配中心、冷库、仓储等设施,购买与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同时满足其中四项功能)及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固定资产年度投资额达到200万以上的,按照申报规模大小选择前5名企业分别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3%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参加展会补贴
对市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安排的企业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展会,展位费和特装费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境内展会每个企业按照展位费和特装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境外展会每个企业按照展位费和特装费5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出。
(3)门店销售额达标补贴
对涉桂企业开设桂花产品线上、线下店铺或融合门店持续一年以上的,按照桂花产品年销售额大小选择前6名企业根据其桂花产品年销售额的8%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一企业主体奖补不重复。
二、2025年湖北咸宁市提升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奖补申报材料
1、建设改造设施及购买设备补贴
(1)《咸宁市推动桂花产业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表》;
(2)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扫描件);
(4)项目建设合同及工程建设、设备和材料购置、设备安装等投资总额原始发票扫描件;
(5)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或甲乙双方项目竣工验收手续扫描件;
(6)项目形象进度(附现场实景照片);
(7)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级商务、财政部门项目建设(或计划建设)确认函。
2、参加展会补贴
(1)《涉桂企业参加展会补贴项目申报表》;
(2)中国桂花城建设领导小组对企业印发的邀请函或通知(扫描件);
(3)参展企业与展会组委会签订的展位合同或与布展第三方公司签订的特装合同(扫描件);
(4)企业展位费用和特装费用支出发票(电子发票原件或纸质发票扫描件);
(5)企业参展方案(盖企业公章扫描件)。
3、门店销售额达标补贴
(1)《咸宁市推动桂花产品销售渠道(门店)建设项目申报表》;
(2)本单位门店基本情况介绍、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门店租赁合同或门面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4)上年桂花产品交易明细表(扫描件);
(5)门店账户流水(扫描件)。
以上是对2025年湖北咸宁市提升桂花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奖补政策的介绍,申请补贴企业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向属地商务部门申报项目,提交申报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