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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青海海东市互助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细则发布!

2024年10月24日 09:38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近日,互助县人民政府发布《互助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细则(试行)》,表示2024年11月17日实施,那2024年青海海东市互助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细则内容有哪些

2024年青海海东市互助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摄图网

一、入市方式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形式。

1、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确定的用途和年限出让予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价款的行为。

2、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确定的用途和年限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租金的行为。

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一定年期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投入企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权,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二、入市条件

1、持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证,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2、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业服务等经营用途;

3、符合国家产业、环保等政策,具备开发条件;

4、所在区域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未纳入征收或征用范围;

5、无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或其他形式限定土地权利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市途径

1、依法取得、权属明晰、符合规划,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具备开发建设基本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在本地直接使用的,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就地入市;

2、在确保建设用地不增加、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村庄内零星、分散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先复垦后,调整到产业集中区入市;

3、对历史形成的城中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划开展土地整治。对规划范围内各类土地统一进行整治、基础设施配套,重新划分宗地并调整产权归属。对不予征收的,在优先保障城中村居民住房安置等用地后,属于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入市。

以上就是2024年青海海东市互助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细则内容的相关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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