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宁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宁武县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宁政办发〔2024〕44号),龙头带动农业增效有奖补。那么,山西忻州宁武县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山西忻州宁武县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奖补政策
(一)企业奖补
1、对县域内生产经营正常的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包括2000万元)以上,以当年销售税票认定,给予20万元奖补。
2、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除上级奖补外,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1万元奖补。
3、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对新认定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
4、对县内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补链活链成效明显、联农带农增收的企业,根据实绩,一事一议给予相应政策扶持。
(二)带动奖补
5、培育壮大采集经济。
奖补三类主体:
一是收购点奖补。由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辖区实际,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布设收购点,每个乡(镇)布设2个。收购点所收购野生原料应优先供应县内加工企业,对于积极服务采集户且购销台账健全、资金兑现凭证完备的,每个收购点奖补1.5万元。
二是采摘户奖补。依据收购点销售到县内加工企业的数量和资金兑付凭证,对于实际从事采摘的农户进行奖补。由收购点提供收购台账和资金兑付凭证,按照野生艾草、野生毛建草、野生中药材、沙棘枝条、松塔0.3元/斤补贴。
三是加工企业奖补。鼓励县域内加工企业收购野生采摘原料,按照从全县收购点收购原料支付金额进行奖补。由各收购点提供收购台账和资金兑付凭证,收购原料达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四是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在培育壮大采集经济的同时,应组织力量做好野生作物有序利用,杜绝破坏性和过度性采摘。如发现此类问题,取消采集点和采摘户享受奖补资格。
以上是对山西忻州宁武县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奖补政策的介绍,其中,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补5万元、2万元、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