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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西安蓝田县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怎么申请?

2024年10月18日 09:23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前不久,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表示宅基地建房将执行新的规定,那2024年陕西西安蓝田县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怎么申请?

2024年陕西西安蓝田县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摄图网

一、2024年陕西西安蓝田县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

2024年陕西西安蓝田县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川塬地区每户原则不超过160平方米,山岭地区每户原则不超过140平方米(各镇街结合村庄规划和户型风貌研究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宅基地所属地域类型,由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根据资源规划部门提供的国土调查、地形地貌等基础数据,结合本区域实际确定。

二、2024年陕西西安蓝田县农村宅基地怎么申请?

1.农户申请。

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涉及建新拆旧的,需签订退出原宅基地协议。

2.村组审查公示。

(1)村民小组初审公示。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小组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

(2)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县、镇街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后,对审查通过的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村级组织在收到申请后,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后报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1)公开审批制度。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托镇街政务中心等平台,设立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宅建设受理窗口,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机制,将部门职能职责、办理流程、申请要件等公开上墙,印制办事指南、提供农房设计图集和本地区农村建筑工匠名单,方便农民群众办事。

(2)联审内容。对于符合申请条件、材料完备的申请,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内部承担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住房建设等工作职能的相关机构完成现场勘察等联审工作。主要审查以下内容:承担农业农村工作职能的机构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符合“一户一宅”要求、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审核公示等;承担资源规划工作职能的机构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县、镇街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承担住房建设工作职能的机构审查村民住宅设计是否符合施工安全规定,设计风貌和建筑风格是否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等。

涉及交通、秦保、水务、电力、文旅体育等部门职能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及时回复。

(3)审核批准。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建住宅审批分为异址新建和原址翻建、改扩建两类。

异址新建审批:利用村内集体建设用地异址新建住宅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送的农村村民异址新建住宅用地申请材料后,应按照规定组织联审。完成审查后,由各联审机构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中签署意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各机构联审结果进行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利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异址新建住宅的,应在符合村庄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年度分批次向县资源规划局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按户逐宗审核批准宅基地,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原址翻建和改扩建审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送的农村村民原址翻建或改扩建住宅用地申请材料后,应按照规定组织联审。完成审查后,由各联审机构在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中签署意见。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各机构联审结果进行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材料归档留存,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审批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备案。

以上就是2024年陕西西安蓝田县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及申请程序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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