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扶持粮油生产保障粮食安全若干措施的通知》(安农规〔2024〕1号)发布,按照“市有奖补,县有叠加”原则,制定我县扶持粮油生产强农惠农政策措施。那么,2024年福建泉州安溪县粮油生产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泉州安溪县粮油生产奖补政策
1、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
市一级,对承包抛(撂)荒山垅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规模10亩以上、连续三年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第一年按复耕面积每亩奖励1200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每亩奖补300元。县一级,分别对应叠加补助300元、200元、200元。
2、鼓励规模种植大豆。
市一级,对规模种植大豆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符合高产高质高效创建要求的,每亩给予补助300元。县一级,对应叠加补助200元。
3、鼓励规模种植马铃薯。
市一级,对连片种植马铃薯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亩给予补助200元。县一级,对应叠加补助200元。
4、鼓励规模种植旱稻。
市一级,对规模种植旱稻20亩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亩给予补助200元。县一级,对应叠加补助200元。
5、鼓励规模种植水稻。
县一级,对当年度种植水稻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每亩奖励300元。
6、鼓励发展茶粮套种。
县一级,对茶园套种粮油作物连片50亩以上,且单产达到规定要求,其中套种大豆的单产达到50公斤(鲜重,下同),套种玉米的单产达到100公斤,套种甘薯或者马铃薯的单产达到100公斤,套种花生的单产达到100公斤,套种油菜的单产达到50公斤的农户或农业种植主体(不含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300元。
7、建设高标准农田。
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集中力量打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绿色生态农田。新建、改造和提升高标准农田,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市、县财政按亩均420元进行配套(其中市级财政承担140元,县级财政承担280元)。对农业生态型乡镇、原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开展农田连片整治行动,连片整治1000亩以上(单片单个项目200亩以上),按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额的80%且每亩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4000元进行补助;对非农业型连片整治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补。县一级,按照县域农地提升及规模化经营项目有关申报要求给予奖补。
8、提升耕地地力。
结合省级地力提升工程和市级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重点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绿肥种植等培肥改土技术应用。对建立百亩以上配方施肥和商品有机肥示范片,每亩给予不超过400元补助;对建立百亩以上秸秆还田和绿肥种植等示范片,每亩给予不超过100元补助。县一级,将符合市级上述补助要求的优先纳入县级粮食生产示范村给予支持。
9、示范推广粮油作物“五新”技术。
开展水稻、甘薯、玉米等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市一级,对建立百亩以上粮食作物“五新”推广示范片,每个示范片给予补助3万元。县一级,对应叠加补助2万元。
10、展示示范粮食作物新品种。
市一级,以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为重点,建立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花生等新品种百亩以上展示示范片,每个示范片给予补助3万元。县一级,开展优质农作物新品种对比试验,每个试验点补助0.5万元。
11、建设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
市一级,对具备水稻、马铃薯、甘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能力,开展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种植面积达到要求的(水稻种植面积500亩以上,马铃薯、甘薯面积100亩以上),可申报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项目,最高按新增投入50%的比例进行补助,每个示范点最高补助5万元。县一级,将符合市级上述补助要求的优先纳入县级粮食生产示范村给予支持。
1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市一级,对入选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的经营主体,每家给予奖励3万元,在推荐申报和评审中,向粮食类农业主体倾斜。县一级,积极培育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对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粮油类生产经营主体,每家奖励1万元。
13、扶持粮食生产主体。
市一级,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收购、农机购置、农资购买、种苗种子购买等用途的银行贷款最高给予已付利息70%的贴息补助,单家经营主体最高贴息额度15万元。县一级,鼓励开展整村推进土地经营权“预流转”试点工作,对已与农户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预流转协议书》,完成土地经营权连片“预流转”100亩以上,且全部种植粮油作物的,每亩奖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00元。
14、实行直接补贴。
鼓励农民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粮食储备订单,在不低于省公布籼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对储备订单售粮农民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泉州安溪县粮油生产奖补政策的介绍,自2024年9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文仅供大家参考,具体以文件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