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表示新规自2024年11月8日起施行,那2024年山东青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需要什么条件?流转方式有哪些?
一、2024年山东青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需要什么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应当坚持依法、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改变,农民权益不受损。
2、原宅基地使用权人须在农村或城镇有其他合法住所,能保证基本居住需要;
3、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同意;
4、宅基地使用权人流转其宅基地使用权后,不得再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
5、流转的宅基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2024年山东青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哪些?
2024年山东青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转让、赠与、互换、出租等方式,其中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单独流转,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宅基地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需一并流转。
1、转让是指转让人依法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2、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无偿给予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行为。
3、互换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将通过分配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进行互换的行为。宅基地使用权互换后,互换双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的控制面积。
4、出租是出租人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租赁给承租人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进行盘活利用的行为。
以上就是2024年山东青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所需条件及流转方式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