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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政策:奖补标准多少?

2024年10月11日 09:47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最近,紫阳县人民政府发布了《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给予茶叶经营主体全方面奖励扶持。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那么,陕西安康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政策-摄图网

一、陕西安康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政策

1、扶持对象

(1)驻地、产业基地和生产场地均在本县境内的茶业经营主体。

(2)注册在本县,与当地茶企或茶农有紧密的联结关系、带农益农成效明显的营销中心、商贸公司,本县茶企自办或与本县境内茶企建立购销合作关系的茶叶营销实体店。

(3)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处理后且没有整改合规合法的各类经营主体或个人均不予扶持。

2、奖补原则

(1)自愿申报

各项奖补按照程序,公开、公正、自愿申报。

(2)奖补去重

不同经营主体申报的奖补建设内容不得重复;同一户同1产业项目被2个(或以上)不同经营主体联结带动,产业户增收成效不能重复计算;获得专项资金或其他无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享受奖补。

(3)带农益农

坚持获得奖补资金支持与落实联农带农成效、提升产业质效相结合,全面推行“经营主体+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和“区域营销中心+连锁店(专卖店)+专柜”或“区域营销中心+茶馆+品牌营销”的营销模式,通过扶持茶农经营发展、土地流转、产品收购、务工、分红、技术服务、产业托管、产业合作等多种方式促进茶农增收,把产业农户镶嵌在产业发展链条的各个环节中。按照奖补标准进行预算,每获得1万元奖补资金须带动农户2户,带动的农户中,脱贫户、监测户占比不低于50%,户均帮带综合收入不低于2000元。对品牌宣传、人才培育、产品研发、文化挖掘、市场拓展等不能直接量化带农益农效益的,应借助其他带农益农项目的绩效作为支撑。

(4)先建后补

各经营主体实施的各类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实行先建后补,按照程序和标准验收认定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奖补。

3、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申报时间过后实施的项目可在次年申报(但须执行新的年度奖补支持政策)。

二、陕西安康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标准

(一)提升基地质量

以“园区+经营主体+富硒有机示范园+生态低碳或绿色认证+农户”形式,培育基地连片面积100亩、覆盖300亩以上,基本达到宜机化水平。

1、高产高效示范茶园建设

奖补标准:400元/亩。项目实施要求:标准管护茶园,达到园相整齐、树势旺盛、色泽浓郁、绿色防控无病虫害、鲜叶检测硒含量达标;农资发放、基础设施建设、劳务用工(含农户投劳)总投入不低于800元/亩(其中施用富硒有机肥达到400斤/亩)。

2、生态低碳、绿色、有机认证

奖补标准:20元/亩。项目实施要求:企业申报并获得生态低碳或绿色或有机认证200亩以上。

3、撂荒茶园改造

奖补标准:1500元/亩。项目实施要求:村集体组织或经营主体牵头改造撂荒茶园20亩以上,达到生产水平,园内茶株密度适宜,无草荒、无病虫害。

4、专业管护

奖补标准:40元/亩。项目实施要求: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管护队+基地+农户”模式,按山地或台地茶园标准管理规程开展茶园代管、代耕、代收、托管等服务面积达到100亩以上,每亩给予40元奖补。

5、茶叶园区建管

奖补标准:10万元/个15万元/个。项目实施要求:依据验收认定文件;以生态低碳、绿色、有机基地认证为前置条件。

奖补标准:50万元、60万元、80万元/个。项目实施要求:专项资金扶持,依据验收认定文件为准;以生态低碳、绿色、有机基地认证为前置条件。

奖补标准:40%。项目实施要求:对购置用于当地茶园生产管理(耕锄、除草、修剪、采摘、绿色防控)等机械设备,按购置金额的40%给予奖补。

(二)提升加工能力

1、主体培育

奖补标准:厂房500元/㎡;设备30%。项目实施要求:经营主体按照合规合法建设程序新建标准化厂房面积500㎡以上,取得SC认证,按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60万元,新进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或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新购置机械设备按购置总额的30%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新进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或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

奖补标准:40%。项目实施要求:达到SC标准的茶叶企业,购置茶叶精加工生产线设备,或购置加工大宗茶产品的机械设备(用于夏秋茶加工),按购置总额的4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

奖补标准:10%、5%、3%,50万元、20万元。项目实施要求:1.销售额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0%给予奖补;销售额1000万元(含)至150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5%给予奖补;销售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3%给予将补。2.新纳入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另一次性奖补50万元、新纳入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另一次性奖补20万元。(参照税务系统提供印证资料)

奖补标准:2万元/家。项目实施要求:侧重茶叶种植大户或手工制茶作坊,按照规范标准和程序,获得认定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认定标准和程序由县农经管理站制定)

2、加工企业提等升级

奖补标准:500元/㎡;300元/㎡。项目实施要求:已属或新进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或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提等升级的,对新增面积按500元/㎡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60万元;一般茶企(含小作坊)改造提升厂房面积达到500㎡以上,取得SC认证,对新增面积按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推倒重建或从未享受过无偿扶持的改建达标面积可视为新增),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奖补标准:30%。项目实施要求:已属或新进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或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改造提等升级的,对新购置的加工机械设备按购置总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80万元;一般茶企(含小作坊)改造提等升级达到SC标准,新购置加工机械设备按购置总额30%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奖补标准:200万元/个、50万元/个、20万元/个。项目实施要求:依据验收认定文件,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的分别按照200万元/个、50万元/个、20万元/个进行奖补。(基地或产品须有富硒、生态低碳或绿色认证)

3、推进茶产业联合体建设

奖补标准:10%、5%、3%,50万元、20万元。项目实施要求:支持“链主企业+加工企业+产品+营销”、“龙头企业+产品标准+加工企业+品牌营销”、“区域营销中心+专卖店+加工企业+产品”等模式,联合不低于5家企业,按照“品牌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包装统一”的要求组建产业联合体,牵头主体销售额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的,按销售额的10%给予奖补;销售额1000万元(含)至1500万元的,按销售额的5%给予奖补。牵头主体新纳为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茶叶加工企业另一次性奖补50万元、新纳入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茶叶零售企业另一次性奖补20万元。(参照税务系统提供印证资料)

(三)提升营销水平

1、产品营销

奖补标准:2万元、6万元、12万元、20万元、30万元/家。项目实施要求:新建实体店面积30㎡(含)以上,门头有“紫阳富硒茶”规范标识的专卖店(连锁店、体验店、加盟店等),县内、县外县级、市级、省级、“一线”城市建店,年采购紫阳茶分别达到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6万元、12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补(县外建店分3年按4:2:4比例兑现)。以上述采购金额为基础,当年每增加10%的采购额,在上述奖补金额的基础上相应增加10%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奖补基数的50%。

奖补标准:10%。项目实施要求:企业在各级各类城市开办紫阳富硒茶销售茶馆、窗口、专柜、电商平台等。店内店外有固定显眼的“紫阳富硒茶”统一标识,年采购紫阳茶10万元以上,按采购金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

奖补标准:10%、8%、5%。项目实施要求:在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市级城市、县级城市发展不低于5家达标的“紫阳茶”销售实体店,或不低于10家达标的茶馆,或不低于10家达标的“实体店+茶馆”,或不低于10家达标的窗口、专柜、电商平台,或不低于10家达标的“实体店+(窗口、专柜、电商平台)”,或不低于10家达标的“茶馆+(窗口、专柜、电商平台)”,或不低于10家达标的“实体店+茶馆+(窗口、专柜、电商平台)”等,建设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紫阳茶区域营销中心,经验收合格,一次性按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固定销售场所投资奖补;每年分别按采购紫阳茶总额的10%、8%、5%、5%给予营销中心运营奖补。(本办法正式印发之前已签订合同实施建设的区域营销中心,旗下发展的专卖店、专柜建设验收条件、要求按照合同执行,专卖店奖补标准按本办法执行,专柜奖补标准按合同执行,发展的茶馆、窗口、电商平台建设验收及奖补标准按本办法执行。)

奖补标准:50万元。项目实施要求:企业新建紫阳富硒茶跨境贸易展销中心(场地不低于100平方米、经营团队不低于3人)并成功申报运营,年出口紫阳茶叶不低于100万元,给予出口额不低于2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奖补标准:80万元、50万元。项目实施要求:在中亚城市开展仓储物流设施、分拣线、冷链等设备设施投资,成功申报为国家级、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孵化平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50万元奖补(含专项资金支持)。

2、品牌宣传

奖补标准:3个。项目实施要求:获得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认证的,一次性给予4万元奖补。

奖补标准:4个。项目实施要求:获得全国特质农品认证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奖补。

奖补标准:3个。项目实施要求:获得GAP认证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补。

3、品牌宣传

奖补标准:40%。项目实施要求:在省会一线城市及兰州、西安等目标城市自行搭建平台组织专场推介紫阳富硒茶的企业,业务费用投入5万元以上,按照投入金额4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补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奖补标准:3万元/次。项目实施要求:参加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国外展示(展销)会的,每次给予补助3万元。

奖补标准:1万元/次。项目实施要求:参加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省外展示(展销)会的,每次给予补助1万元。

奖补标准:0.5万元/次。项目实施要求:参加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县外省内展示(展销)会的,每次给予补助0.5万元。

奖补标准:2000元/家。项目实施要求:在县内外各级各类城市开设的茶叶实体销售店门头牌匾统一(字体、颜色、样式)为“紫阳富硒茶”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补。

奖补标准:40%。项目实施要求:在中、省主流官方电视台播发“紫阳富硒茶”宣传广告(广告播放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投广告费用10万元以上的,按40%予以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奖补标准:40%、10%。项目实施要求:在高速路、机场、高铁站、高铁列车、生活小区等投放“紫阳富硒茶”宣传广告(投放时间不低于12个月),投入费用5万元以上的,按40%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元。通过电商平台、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推介“紫阳富硒茶”,销售10万元以上,按销售额的5%给予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4、完善物流体系建设

奖补标准:50%;30%。项目实施要求:对线上销售茶叶20万元以上,产生的物流费用给予5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奖补标准:300元/㎡。项目实施要求:企业按正规程序建设集茶叶分选(精选)、包装、仓储、营销为一体的区域仓储营销中心500平方米以上,厂房建设给予300元/㎡奖补,最高不超过60万元。

奖补标准:30%。项目实施要求:茶叶企业购置用于茶鲜叶、干茶等茶品储藏的冷库(气调库等)和配送的冷链设备(冷链车等)一次性给予投资总额30%的奖补,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

(四)提升创新活力

1、培育专业人才队伍

奖补标准:2万元/人。项目实施要求:茶企组织骨干技术人员到专业院校培训一年以上,获得相应行业技术资质的,按2万元/人标准给予茶企奖补。

奖补标准:500元/名。项目实施要求: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着重加强职业茶农以及茶叶生产加工、营销、茶艺师、评茶员等方面的人才培育,免费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获得培训机构合格证,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机构奖补。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按规定优先培训茶业方面人才。

奖补标准:10万元、4万元/人。项目实施要求:茶叶企业引进博士、硕士等高级专业人才参与拳头产品开发,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协议(包括重大技术创新、改造发明等内容),当年在紫累计工作60天以上,完成合同约定任务,分别给予引才主体一奖性10万元、4万元奖补。

奖补标准:5万元/个。项目实施要求:茶叶企业按照“品牌+基地+科技+农户”模式,建设有场所、有基地、有设备、有技术、有资质,认定合格的实训基地,每个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补。(县茶业发展中心制定规范的认定标准)

2、加大茶业科创(关联)产品开发

奖补标准:2万元/款。项目实施要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通过正规认定的有专利、有品牌、有包装,且已经推向市场的茶业新品(如:新式茶饮等),每款给予2万元奖补。

奖补标准:2万元/款。项目实施要求:通过科技应用,在茶叶加工、管理、包装等方面,开发经正规程序认定的创新产品,每款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补。

奖补标准:2万元/款。项目实施要求:改造改进适宜当地山地茶园生产省力化管理的农业机具成果(有专利),每项给予2万元奖补。

(五)提升融合理念

1、挖掘茶文化资源

奖补标准:1万元以上。项目实施要求:企业或个人新编撰、整理出版有关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茶市场、茶人才方面的书刊,给予1万元以上的奖补。(专项资金支持,由县委宣传部制定标准)

奖补标准:2万元。项目实施要求:通过“企业+品牌+产品+文化+展馆”形式,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茶展馆,经验收合格,按投入金额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万元。

奖补标准:1万元、3万元、5万元。项目实施要求:成功申报市、省、国家级“非遗”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5万元奖补。

奖补标准:2万元、5万元。项目实施要求:成功申报市级、省级“非遗”工坊,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奖补。

奖补标准:0.5万元、1万元、2万元。项目实施要求:成功申报市、省、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分别给予一次性0.5万元、1万元、2万元奖补。

以上是对陕西安康紫阳县2024年富硒茶产业奖补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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