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3%,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那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什么?有哪些支持措施?
一、农业社会化服务是指什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与农业相关的经济组织为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提供各种服务而构成的一个网络体系。它是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各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克服自身规模狭小的弊病,获得专业化分工和集约化服务规模效益的一种社会化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是在商业性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围绕农业生产部门而形成的一种现代农业分工体系,其所涵盖的内容相当广泛。
从服务的内容看,有供应服务、销售服务、加工服务、信息服务等。
从服务的组织看,有乡村集体经济内部的服务组织、农业技术部门的服务组织、大中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
从服务的类型看,有服务风险型、政府引导型、龙头带动型等。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哪些支持措施?
一是品牌优势。供销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曾经在保障人们生产生活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直到今天仍是农资供应主渠道之一,也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有着从事农业生产和农资供销的丰富经验。农民群众对这一机构耳熟能详,品牌优势明显。
二是供销系统的组织网络优势。供销社系统拥有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到省、市、县、乡镇各级供销社的完整组织体系,全国共有3万余个基层社,其组织触角延伸到了每个乡镇,其组织体系优势是其他经营主体无法比拟的。
三是农村流通服务优势。农村流通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主业,供销社系统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尤其是农村地区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物流体系,对其进行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改造,进一步补充完善冷链系统工程后即可形成完备的农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能有效打通服务农民的“最后一公里”。
四是销售渠道优势。供销社系统拥有数量众多的社属企业,覆盖农产品供应、采购、销售、仓储、运输以及交易各环节,相对于小农户和其他农业经营主体而言,掌握着信息和渠道优势,能够进一步减少农资采购和农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扩大农产品利润,提高农民收入。
建设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供销社等相关主体积极参与这一进程,还需要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市场准入、财政补贴、农机管理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在农业生产机械设备购置、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方面有较多的前期投入,提供财政补贴无疑能够加快这一进程。尤其是在山地、丘陵等推进社会化服务成本较高的地区,更有必要在财政补贴上有所倾斜,这样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在允许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考虑到新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培育问题,要秉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市场准入门槛,不宜搞“一刀切”或者盲目追求高标准。对于基层供销社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作,要秉持开放包容、严加监管的原则,既发挥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又要规范其发展,以防扰乱经营秩序。此外,还要破除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地域壁垒,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各类经营主体真正在全国大市场中因农业社会化服务而受益,由此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迈上更高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