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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2024年09月27日 09:14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2023年3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眉山市彭山区、仁寿县入选试点。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支持试点区(县)抓住机遇探索创新,有效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为试点交出了眉山答卷,取得了预期成效。

眉山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摄图网

理性“审题”把准政策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试点要求。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工作方案,认真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培训视频会议精神,准确把握顶层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试点政策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试点区(县)认真抓好试点,确保试出成效。

二是高位推动,完善试点机制。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试点区(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科室为成员的试点指导小组,采取月调度和不定期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指导服务。试点县区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议事协调机构,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三是高效运转,配套试点制度。指导试点区(县)制定工作计划,细化推进方案,出台规范性文件21件,从规划条件、项目准入、交易方式、收益分配四个方面明确43项具体要求,健全入市申请、方案编制、民主决策等全流程制度。制定《入市操作流程图》,明确入市步骤、资料清单、办理时限,为交易双方提供便捷服务;制定入市申请表、入市方案、入市决议等覆盖各交易环节的示范文本10份,实现入市交易标准化、规范化。

精准“答题”稳慎探索创新

一是摸清潜力,把底数定下来。有序推进县、乡、村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区(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推进乡镇级片区规划编制8个,初步完成村规编制16个。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赋码308个,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颁证2217宗,确权登记率达100%。

二是民主决策,请群众坐下来。印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明确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比例、分配方向、公开程序,明确入市方案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针对外出务工群众多、居住地点分散的实际,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强化政策宣传,采取电话、微信、信函、授权委托等多种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聚焦需求,将企业引进来。根据规划条件、地块面积、交通区位等合理布局产业项目,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开展招商引资12次,吸引专业合作社、电商平台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4家,交易土地2宗,成交价格794.13万元,缴纳增值收益调节金228.98万元,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93.81万元,分配农民个人171.35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用心“结题”总结提升成效

一是总结经验,健全制度机制。通过开展试点,明确入市条件、模式和程序,完善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探索完善有关政策衔接机制,形成适度超前、操作性强,可复制、能推广的成果。及时提炼试点经验,查找问题困难,完成高质量总结报告和理论研究成果3篇。

二是强化监管,落实闭环管理。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监管制度,通过入市价格监管、开发利用申报、土地动态巡查、用地诚信建档等措施,构建入市全程联合监管机制。按照“谁提出、谁监管”原则,对合同约定事项实施监管,严肃查处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等违法问题。

三是摸排评估,挖掘入市潜力。强化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新优化地类布局,整合零星分散低效用地。做好全市入市潜力摸排评估,全面查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底数,逐宗分析研判条件成熟三年内可入市规模。经摸排评估,全市具有入市潜力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共822宗4037.84亩,条件成熟三年内可入市246宗2656.08亩。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数据库,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下一步,眉山市将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统一部署,持续抓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努力扩大试点成效,为国家决策提供眉山经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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