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佛山市三水芦苞镇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粮食和油料种植补贴实施方案》(三芦府〔2024〕44号),遵循“先种后补,谁种补谁”、“应补尽补,多种多补”的原则,对粮食生产和油料种植主体进行生态补贴。那么,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芦苞镇粮食和油料种植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芦苞镇粮食和油料种植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在芦苞镇辖区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粮食油料作物的农民,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
2、补贴面积
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使用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的粮食、油料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已明确退耕的土地、禁止开垦的土地、受污染不适宜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三类地)上种植的粮食油料作物。补贴面积以整种计算,间种、套种的粮食作物面积不纳入补贴范围。
3、补贴品种
补贴粮食油料作物品种范围包括水稻、玉米、甘薯、油菜花、花生。
4、申报时间
早造粮食申报时间截止至6月30日,晚造粮食申报时间截止至10月30日,冬种作物申报时间截止至次年2月28日。
二、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芦苞镇粮食和油料种植补贴标准
参照《佛山市三水区粮食和油料种植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由镇级增加补贴。
1、水稻种植补贴标准。
(1)水稻。单个种植主体一造种植水稻面积1亩以上(含)的,补助标准为500元/亩/造,早、晚造分别统计。
(2)双季水稻规模种植。在双季稻种植基础上且单造连片种植水稻面积达到100亩或以上的,双季均在水稻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50元/亩/造。
2、其他粮食作物。单个种植主体连片种植玉米、甘薯等粮食作物50亩以上,补贴300元/亩/造。
3、油菜花、花生。单个种植主体连片种植油菜花、花生50亩以上,补贴500元/亩/造。
到当年申报登记截止日期未完成抽穗的水稻、未结英的花生、未进入块茎膨大期的甘薯、未进入吐丝期的玉米不纳入补贴范围:不收割的油菜花,不纳入补贴范围。
粮食和油料种植主体要优选适合本地种植的优良品种,要根据节气适时播种、合理种植,要做好病虫害防治和田间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失管的现象。对失管等人为原因造成产量明显低于周边平均水平的,不给予补贴。
以上是对2024年广东佛山三水芦苞镇粮食和油料种植补贴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