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大气污染,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今年,益阳市资阳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详情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均为农作物秸秆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凡在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均为违法行为。
二、防止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基本保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长春经开区作为本区域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的宣传、巡查和劝阻、执法等工作。收获关键期要派专人联村包保。因工作组织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造成农作物秸秆焚烧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带头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所有收割机必须安装粉碎设备或稻草打捆设备后才能下田作业,凡是联合收割机不符合要求和不遵守规定的,不准进行下田作业。
五、环保、农业、应急、农机、林业、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按照“齐抓共管、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和巡查工作,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应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妨碍和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设立举报热线电话:12369。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