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8日,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印发了《宁波市奉化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奉农〔2024〕162号),对开展水稻、大小麦、油菜、茭白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主体给予相应政策扶持。那么,浙江宁波奉化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浙江宁波奉化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
1、秸秆打捆离田机械补助
对购置、改造或自研秸秆打捆机、搂草机、叉草机及其他必要秸秆收集农机的打捆收集服务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秸秆利用企业,给予不超过购置价、改造或自研经费50%补助,其中市级资金参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最高标准补助执行,其余补助资金由区级资金承担,单一机械最高补助20万元。
2、秸秆打捆离田补助
对开展秸秆打捆离田面积1000亩(含)以上的打捆收集服务组织、农业经营主体、秸秆利用企业,给予80元/亩补贴。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比例承担。
3、企业利用本市秸秆奖补
对年离地利用本市秸秆0.2万吨(含)以上的秸秆利用企业、农业经营主体,按利用量给予相应奖励,其中:年利用量5万吨(含)以上奖励200万元;年利用量2万吨(含)以上5万吨以下奖励100万;年利用量1万吨(含)以上2万吨以下奖励50万元;年利用量0.5万吨(含)以上1万吨以下奖励20万元;年利用量0.2万吨(含)以上0.5万吨以下奖励10万元。补助资金由市级资金保障。
4、新建或扩建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补助
对新建或开展技术改造、装备升级、规模扩大、产品研发等改扩建的秸秆利用企业,按照固定资产总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仓库、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地磅、消防设施、变压器、监控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秸秆打捆离田和生产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等,已享受过补助的设施、设备不列入补助范围。补助资金由市级资金保障。
5、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补助
对以镇(街道)、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为主体实施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80万元;对以秸秆利用企业、农业经营主体为主体实施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80万元。固定资产包括仓储大棚、地磅、消防设施、变压器、监控设施等基础设施,以及搂草机、打捆机、抓(叉)草机、田间搬运机、揉丝粉碎机、压块机、打包机等秸秆收集、打捆、搬运、装载、码垛、初加工等设施装备。为鼓励做大扶强,秸秆打捆离田机械也可单独申请秸秆打捆离田机械补助;已享受过补助的设施、设备不列入补助范围。补助资金由市级资金保障。
以上是对浙江宁波奉化区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的介绍,其中,秸秆打捆离田补助80元/亩。希望本文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