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宿松县农业农村局 宿松县财政局发布了《宿松县2024年支持肉牛产业发展之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方案(试行)》,肉牛养殖主体达到条件的可以申报秸秆饲料化利用奖补。那么,2024年安徽安庆宿松县秸秆饲料化利用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安徽安庆宿松县秸秆饲料化利用奖补政策
1、对50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的新建、改扩建的钢架结构的单体干草棚进行补助。新建的干草棚每平方米补助不高于150元;改扩建的干草棚每平方米补助不高于130元。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干草棚不予补助。
2、对500立方米及以上容积的新建、改扩建的砖石、混凝土结构的单体黄(青)贮窖进行补助。新建的混凝土结构的贮窖每立方米补助不高于30元;新建的砖石结构的贮窖每立方米补助不高于25元;改扩建的混凝土结构的贮窖每立方米补助不高于25元;改扩建的砖石结构的贮窖每立方米补助不高于20元。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黄(青)贮窖不予补助。
3、对单户收贮且利用100吨以上的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进行补助,每吨补助不高于35元。
4、对单户收贮且利用50吨以上的秸秆干饲料进行补助,每吨补助不高于65元。
5、主体的收贮要与利用(养殖规模)相匹配,若收贮量大于利用量,则按利用量进行补助;若收贮量小于利用量,则按收贮量进行补助。收贮量依据主体实际收贮秸秆的数量及相关佐证资料予以认定,利用量依据主体养殖规模及相关佐证资料予以认定。
6、上级分配资金总额265万元,其中干草棚及黄(青)贮窖建设奖补资金159万元,占资金总额60%;收贮利用奖补106万元,占资金总额40%。若有剩余资金可双向调剂使用。
以上是对2024年安徽安庆宿松县秸秆饲料化利用奖补政策的介绍,各肉牛养殖主体自行申报,并提供相关资料,经乡镇(街道)政府审核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