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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嘉兴市海宁市粮油生产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4年09月04日 11:11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近日,海宁市农业农村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完善生产扶持政策、优化农机服务作业补贴等,那2024年浙江嘉兴市海宁市粮油生产补助政策是怎样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4年浙江嘉兴市海宁市粮油生产补助政策-摄图网

一、完善生产扶持政策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面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依据为上年度水稻种植面积,实现6月底前补贴资金拨付。强化“谁种粮谁受益,谁多种粮优先支持谁”的导向,散户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00元的补贴,规模种粮主体按上级补贴资金扣除散户补贴后折算。

2.规模粮油种植补贴。对全年稻麦油复种、一季旱粮种植和“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不含大小麦)种植50亩(含)以上的规模化主体(含制繁种),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水稻每亩180元、大小麦每亩150元、油菜每亩200元、旱粮每亩150元的直接补贴(含省级补贴)。对不以粮油生产为目的或未正常生产管理的原则上不予补贴。

3.低收入农户水稻种植补贴。对低收入农户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100元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市财政每亩增加补贴260元。

二、优化农机服务作业补贴

对提供水稻机插秧服务的海宁市内的各类主体,按作业面积给予每亩60元的机插秧补贴。对采用机插种植的水稻种植户,按机插面积给予每亩60元的补贴,年度内完成机插1000亩(含)以上2000亩以下,奖励4万元;完成机插2000亩(含)以上,奖励8万元。对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购置谷物烘干机、水稻插秧机补贴为7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补贴为50%。对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购置的适合我市粮油产业发展需要,中央、省定补助范围外的其它农业机械与设备,按不超过购机额的50%补贴,单台补贴不超5万元。对粮油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三、强化金融保险支持

实施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继续执行大(小)麦、油菜种植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参加稻麦、油菜政策性保险的农户,由市及以上财政全额承担保费,水稻、小麦和油菜每亩最高赔付分别为1400元、600元和500元。对参加政策性农机综合保险的农户,按保费的50%给予补贴。落实杂交水稻制(繁)种保险政策。继续实施省级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大“粮农贷”等专属产品的组织实施,积极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发展粮食生产提供政策性融资增信服务。

2024年浙江嘉兴市海宁市粮油生产补助-摄图网

四、落实粮食收购及订单奖励政策

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布设收购网点,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粮食订单向粮食生产功能区规模种粮主体倾斜。深入推进“五优联动”扩面提质,完善订单粮食奖励政策。市财政继续对按订单(省级订单除外)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储备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每百斤20元的奖励。继续实施政策性早稻收购,实行订单全覆盖,每百斤奖励30元。鼓励种粮大户、合作社等主体自行烘干粮食,对自行烘干的订单粮,额外给予每吨100元的奖励。开展规模种粮农户粮食订单信用等级评定,继续对信用好,具有还贷能力并按订单交售粮食的种粮大户,发放粮食预购定金,所需资金由农发行提供贷款,按照“谁用粮谁出钱”的原则给予财政贴息。加快培育多元化市场收购主体并积极引导其入市收购。

五、继续实施订单良种奖励政策

与种子企业签订订单合同并按订单交售水稻、小麦良种的种子生产者,省财政按实际交售种子数量给予奖励,每百斤常规水稻种子奖励30元;每百斤杂交水稻种子奖励10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300元;每百斤小麦种子奖励30元,每亩最高不超过150元。

六、保障农业生产用地

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对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自产稻谷加工、烘干、农资农机具存放等用地予以保障。各镇(街道)要加强对种子加工、粮食仓储、农资经营等建设用地的支持。

七、支持产业链绿色高效融合发展

1.继续深化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对申报承担部级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省级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和粮油产业团队项目的,给予一定的补贴。对获得“浙江农业之最”称号的,给予每项2万元的奖励。对海宁市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评选获优质奖的好稻米,分别给予0.5万元(海宁市级)、1.5万元(嘉兴市级)、2万元(省级)和5万元(国家级)的奖励,获金奖的加倍奖励。对获得省级“浙江好粮油”产品称号的主体,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每个品牌4万元的奖励。

2.推进稻渔综合种养新型农作制度。对开展连片30亩及以上的稻渔等综合种养共生、轮作模式的,按新增种养面积分别给予每亩800元、300元的一次性补助,由市、镇(街道)两级财政各承担50%。

3.开展农肥综合利用。对本市农作物秸秆离田归集的,市财政给予40元/亩补助,镇(街道)按1:1配套。对年度购买商品有机肥数量5吨及以上的主体,每吨补助300元;对麦稻油种植使用配方肥的主体,每吨补助400元。

粮油-摄图网

以上就是2024年浙江嘉兴市海宁市粮油生产补助政策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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