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十个严禁”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个严禁”),标志着河南省在规范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方面迈出了更为坚实的一步。下面带来河南省耕地保护十个严禁新规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1、严禁违法违规开垦新增耕地
2、严禁降低补充耕地质量标准
3、严禁虚假新增补充耕地指标
4、严禁违规交易补充耕地指标
5、严禁违规使用省级统筹指标
6、严禁倒卖补充耕地指标套利
7、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工程
8、严禁擅自减免缓征耕地开垦费
9、严禁挪用补充耕地调剂资金
10、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新增耕地
河南省耕地保护“十个严禁”对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零容忍”,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河南落地见效,确保全省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在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严禁在土地平整、排水灌溉等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虚增工程量,不得放松质量监管和验收标准等。在指标交易管理方面,要求跨省辖市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必须通过省级交易平台进行,严禁出现私下协商交易指标、交易资金脱离预算管理“体外运行”“胡支乱花”等违规行为等。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严禁公职人员依托权力违规干预补充耕地项目工程招投标,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等。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河南省首次提出耕地开垦费必须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减免或缓征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收益要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支出一律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全部用于?耕地保护等方面。在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上,明确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指标调剂资金,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耕地保护的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