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杭县印发了《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种植粮食有补助。那么,2024年福建龙岩上杭县种植粮食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龙岩上杭县种植粮食补助政策
1、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补助
(1)补助对象
上杭县范围内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2)补助标准
①实施山垅田复垦复耕和规模种粮补助。用于实施山垅田复垦复耕补助预算安排240万元。对复垦相对集中连片30亩以上抛荒山垅田并种植粮食作物的种植户,每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元,以全县最终认定的验收面积和省级下达补助资金确定标准(可同时享受其他扶农惠粮政策)。
②建立山垅田抛荒地复垦种粮100亩以上示范片3个,每个补助3万元,预算安排9万元,辐射带动全县山垅田规模种粮示范2600亩以上。
③宣传推介、技术培训、现场观摩、试验示范、测产验收、检查核实、标牌树立等预算安排11万元。
④申报验收办法。参照《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财政局印发关于2024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扶持措施的通知》(龙农〔2024〕20号)、《上杭县农业农村局 上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扶持措施的通知》(杭农〔2024〕84号)和《2024—2025年上杭县强农惠农政策的通知》文件执行。
2、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补助
(1)实施单位
依据乡镇申报,有13个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申报,只有4个达到400亩以上,确定上杭县张飞岺家庭农场、上杭县聚胜家庭农场、上杭县瑞胜家庭农场、上杭县家和家庭农场等4家为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单位。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各项目实施主体应在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补助。
(2)补助标准
对水稻相对集中连片面积400-1000亩的主体,单个补助不超过15万元。原则上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不超过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4家,每家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龙岩上杭县种植粮食补助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