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沁水县财政局下拨2015年粮食补贴资金1773.58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1539.78万元,粮食直补233.8万元,该项资金将通过“一卡通”直拨到农户手中。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2015年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2015年执行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亩(其中:综补60元/亩、直补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综补44元/亩、直补25元/亩)。补贴面积依据2014年度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杜绝虚报冒领补贴现象的发生,县财政局联合县农委会对2015年度农户实际种植面积进行了同步抽查,并将印发好的粮食补贴政策调整宣传资料发放至农民手中,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和积极性,保障粮食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