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邵阳市,在耕地上种植粮食、农产品及饲草饲料作物的是可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依据基本上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为主。那么,2024年湖南邵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多少?
一、2024年湖南邵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多少?
1、洞口县
根据《洞口县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表》:补贴数量500752.76亩,补贴金额47571512.20元,小编测算补贴标准为95元/亩。
2、大祥区
根据《大祥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公示》:实际种植面积52295.92亩,补贴标准95元/亩,补贴金额4968112.4元。
3、双清区
根据《双清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双政办发【2023】5号):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5元/亩的标准发放,对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5元/亩的标准发放;补贴资金按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后仍有结余的,将用于补贴区内双季稻生产户,双季稻是指一年中同一块耕地内种植两季水稻,轮作模式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结余和双季稻生产面积测算确定。本方案有效期五年。
4、隆回县
根据《隆回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隆政办发〔2023〕16号):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上年度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0元/亩的标准发放;对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村组核实的农户上年度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0元/亩的标准发放。结余资金用于支持双季稻生产,补贴标准根据当年县级粮油产业发展方案执行。通知有效期至2028年1月28日。
5、北塔区
根据《北塔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北政办发﹝2023﹞6号):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5元/亩的标准发放。对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5元/亩的标准发放。按上述补贴标准发放后仍有结余的,按照全区粮食实际播种面积等因素用于补贴双季稻生产,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当年结余资金量和双季稻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折算后予以确定。
6、新邵县
根据《新邵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3〕13号):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0元/亩的标准发放。对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含新增耕地),由耕地实际种植者享受补贴。按上述标准发放后仍有结余的,结余资金按照当年双季稻实际播种面积重点用于提高双季稻补贴标准。
以上是对2024年湖南邵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的介绍,每亩补贴95元,具体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