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以下称《指引》)的通知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城中村改造的统筹引领作用。下面带来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最新解读。
一、城中村改造国土空间规划政策指引最新解读
1、适用范围
本指引所称“城中村改造”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类城中村,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本指引用于指导各地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中深化落实城中村改造相关要求。
2、工作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布局。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优化过程,应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依法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对城中村改造的统筹引领作用,加强规划与土地政策的衔接。
坚持底线约束、节约集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坚持系统观念、保障权益。以维护资源资产权益、尊重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统筹考虑城中村复杂的产权关系、空间布局、历史文化遗存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政府、村集体和村民、市场、新市民等相关主体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补齐短板。以人民为中心,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环境整治,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基础设施韧性,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差异引导。从实际出发,统筹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依据规划确定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等,结合城中村的区位、产业、人口等特征,实施分区分类改造。
坚持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衔接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部署,形成政策合力。
3、完善城中村改造实施的政策保障
建立城中村改造配套保障机制,推动落地实施。
(一)强化政府统筹力度,用好用足相关政策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城市核心区域、安全隐患突出的城中村优先改造,保障城市战略意图的贯彻落实。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守牢底线红线,充分利用低效用地再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相关政策,分类实施城中村改造,强化规划统领,实施依法征收,加强土地收储支撑,保障“净地”供应,探索依法实施综合评价出让或带设计方案出让,推进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依法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部将加强政策运用的跟踪指导工作,对于地方工作中被实践证实有效可复制的政策,将加大力度推广。
(二)探索政策激励创新,充分保障相关主体权益
鼓励各地因城施策,探索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容积率核定优化、跨空间单元统筹、存量资产运营等政策,推动形成规划管控与市场激励良性互动的机制。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按需制定适合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规划标准和规范。
充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先行做好意愿征求、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巩固提升村民原有生活水平。为外来人口提供经济可负担的居住空间,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
(三)充分发挥社会综合治理力量
坚持开门编规划,做好城中村改造的意愿征询、协调协商、方案公示等公众参与工作。鼓励引导市场力量开展渐进式整治。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搭建多元协商共治平台,构建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充分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先行做好意愿征求、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巩固提升村民原有生活水平。为外来人口提供经济可负担的居住空间,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