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宜秀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宜秀区2024年度促进农文旅一体化发展若干奖补政策(暂行)》(宜秀政办发〔2024】38号),执行期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那么,2024年安徽安庆宜秀区农文旅一体化发展若干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安徽安庆宜秀区农文旅一体化发展若干奖补政策
1、支持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1)支持适度规模经营。
对当年建立500亩以上市区共建再生稻种植示范片,给予10万元补助;对建立300亩以上区级再生稻种植示范片,给予5万元补助。
(2)支持渔业综合种养。
对当年新开发稻渔综合种养连片1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5万元。
(3)支持畜禽高质量发展。
对新增产能调控的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和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分别奖补2万元、1万元。对获得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经营主体分别奖补2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生猪标准化示范屠宰厂分别奖补5万元、2万元。
(4)支持农产品对接长三角。
对当年获批的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奖补3万元。
2、支持农文旅融合发展
(5)支持一产固定资产投资。
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非国有资金投入的农业企业,在一产环节实施的固定资产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后纳入统计范围,且按月向统计部门报送投资进度报表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流动资金)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含)-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每个入库项目当年分别奖补1万元、2万元、3万元。
(6)支持文旅企业入规入限。
对月度或年度新增入规入限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3、支持农业深加工发展
(7)支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
对当年新增的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工业奖补政策执行,对月度入规的奖补10万元,对年度入规奖补2万元;对年度产值同比增速达10%以上以上的规上粮油、畜禽、蔬菜、水产、肉类、茶叶等加工企业给予奖补,产值总量在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的,奖补2万元;产值总量在1亿元及以上的,奖补3万元。
(8)支持培育龙头企业。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的,分别奖补30万、10万;对当年参与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的,给予1万元、0.5万元的奖补;对参与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调度的经营主体给予1万元奖补;对认定为全国创新创业带头人的单位给予1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和省级“一村一品”,分别奖补5万元、3万元;对获得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园区)的分别奖补5万元、3万元。
4、支持农文旅品牌创建
(9)支持提升产品品质。
对通过绿色食品新认证的经营主体,获得1个产品证书的奖补2.5万元,同一经营主体每新增一个绿色食品认证的增加0.5万元;对续展绿色食品认证的经营主体,续展成功的1个产品奖补1.5万元,同一经营主体新增一个续展成功的增加0.5万元;对通过中绿华夏认证的有机食品每个经营主体,给予3万元奖补,对新取得的全国名特优新证书的被检测基地给予2万元奖补。
(10)支持种质资源研究及成果转化。
对种业企业独立选育或者第一选育单位的农作物、畜牧、渔业等种质资源研究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国家级、省级审定并取得新品种证书的,每个新品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补;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现代种业种质资源库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补。
(11)支持旅游创强创牌。
对当年被评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10万元、5万元,新评定为省级皖美金牌民宿、银牌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万元;新评定为国家3A、4A旅游景区的(含升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成功创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精品主题村、特色美食村、“后备箱”工程基地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万元。
5、支持品牌宣传推介
(12)支持农产品展示展销。
对在农业农村部、省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及安庆市、宜秀区政府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介会和农业招商引资推介会上,专题开展我区农产品推介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市外给予0.5万元、市内给予0.1万元的展会补助。对当年在省级及以上举办的农展会(包括长三角绿色食品加工业大会)参与绿色食品产业“双招双引”项目推介(签约)的项目主体给予1万元补助。支持承办区级以上(含区级)农民丰收节等活动,对承办单位给予奖补。
(13)支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
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备案的单位,推广使用宜秀区区域公共品牌的单位或组织,给予每年奖补5万元。
6、支持“四带一自”产业帮扶。
(14)支持农业订单联结模式带动。
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经济组织(含电商)优先采购本区范围内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自种自养农特产品,引导带动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集中连片从事种养业规模生产,实行订单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企业及社会经济组织与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签订收购合同,保底或者溢价收购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不少于5户)自主生产特色农产品(单一脱贫户货值3000元以上),2022年累计收购带动本区范围内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特色农产品金额达1.5万元(含)以上,对2023年订单带动主体按照实际兑现收购金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单位奖补最高不超过3万元。
以上是对2024年安徽安庆宜秀区农文旅一体化发展若干奖补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