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十四条措施的通知》(漳龙政办规〔2024〕1号)发布,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那么,2024年福建漳州龙文区粮食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漳州龙文区粮食补助政策
1、规模连作种植双季稻
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植双季稻,连作种植早稻、晚稻面积都超过10亩以上的,区级财政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补助200元;都超过30亩以上的,省级财政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补助200元,市级财政每亩补助200元。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2、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
农业经营主体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20亩以上的,区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100元。超过60亩以上的,省级财政按实际面积每亩最高补助100元,市级财政每亩补助100元。此项补助可与其他相关粮食补助政策叠加享受。
3、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
对新流转的土地调整种植用途改种水稻,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区级财政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财政每亩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
4、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
对抛荒撂荒耕地复耕、山垅田复垦后,用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5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每亩600 元。在此补助基础上,区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每亩300元。
5、果园套种粮食作物
充分利用幼龄果园、需更新修剪果园及蔓生性果园,套种甘薯、马铃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果园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亩400元。在此补助基础上,区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亩200元。
6、退果、退茶、退塘、退林等还粮
对耕地退果、退茶、退林、退塘等还粮后,用于种植水稻、甘薯、马铃薯、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且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20亩以上(退塘还粮5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亩1500元。在此补助基础上,区级财政当年度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亩750元。此项补助若已经享受过同类政策补助,则不能再叠加享受。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漳州龙文区粮食补助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