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到,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一、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是什么?
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是一种旨在平衡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利益差异的机制,通过根据各省的粮食消费与生产之间的差距,建立粮食调入省对粮食调出省进行利益补偿的制度性安排,以进一步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增长潜力,实现产销区共同富裕。这一机制是在中央财政对主产区的纵向利益补偿机制基础上,探索建立的省际横向补偿机制,旨在形成“纵横双轮驱动”的利益补偿体系,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
该机制是指根据各省的粮食消费与生产之间的差距,建立粮食调入省对粮食调出省进行利益补偿的制度性安排。旨在平衡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利益差异,进一步提高粮食主产区的经济增长潜力,实现产销区共同富裕。
在中央财政纵向补偿粮食主产区利益机制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净调入省份补偿资金调节系数和补偿标准,并增设净调出省调节系数,对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尽快出台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指导意见,将粮食产销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明确产区、销区、平衡区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横向利益补偿工作落实落地。
综上,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的建立,不仅是对现有纵向补偿机制的补充和完善,也是新时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的关键举措,通过市场化手段发挥产销区比较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益补偿效率,从而实现粮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长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