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伊金霍洛旗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转变发展方式,提高综合效益,结合伊金霍洛旗实际,伊金霍洛旗国有企业云东集团积极解决“地谁来种”的问题,内蒙古伊旗全旗老乡推出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下面带来内蒙古伊旗“土地托管”政策,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项目实施范围及时限
2024年4月至12月,在伊金霍洛旗范围内,经三调图及实地勘察结果确认为基本农田的,在不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 针对有意愿整合碎片化耕地 达1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耕地达300亩以上、村内2公里范围内60周岁以上老人耕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村社, 开展农业生产过程中耕种、浇水、施肥、打药、收割等单环节或多环节有偿社会化服务。
二、项目承接主体及要求
云东集团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云东依侬种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东依侬公司)按照“一村一主体”的方式,委托村委会开展社会化服务。村委会可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实施或者选取有资质、有机械、有经验的第三方服务组织承接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统称服务组织)按照低于市场价12%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实行产前、产中、产后半程和全程社会化服务。
三、补贴标准、对象和方式
(一)补贴标准:
1.整合100亩以上的碎片化耕地或者3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耕地,进行地垄平整、耕种作业、保险购买、农资采购等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经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 100亩以上的碎片化耕地给予200元/亩的补贴金额;300亩以上的集中连片耕地给予180元/亩的金额。
2.对于本村2公里范围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耕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的耕地,开展种植、收割等半程社会化服务的,经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给予220元/亩的补贴金额。
(二)补贴对象:
实施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
(三)补贴方式:
项目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贴资金。
四、项目实施程序
(一)公告发布和自愿参与阶段。各嘎查村村委会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选择适宜地块、人员和主体积极参与社会化服务工作。
(二)签订合同和开展作业。实施地块确定后,由云东依侬公司与所在村委会、服务组织签订《伊金霍洛旗共融共富社会化服务合作协议》。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协议约定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作业。服务过程必须留存作业照片、作业内容、GPS数据等材料,作为核实服务地块、服务面积、补助资金发放等重要的佐证依据。
(三)技术指导和过程监督。云东依侬公司定期邀请科技特派员、专家等到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并对服务组织履约情况、服务进度、实施标准等进行实时查看。
(四)核查验收和补贴资金发放。服务组织完成协议约定作业内容后,向云东依侬公司提出验收申请,云东依侬公司会同上级相关部门按照作业协议等佐证材料,采取数据核对、实地走访、电话随机抽查等形式进行验收,核实服务对象和服务面积的真实性,服务收费及支付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组织,及时终止服务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服务组织发放相关补贴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补贴资金。
(五)项目总结和作物回购。云东依侬公司及时总结项目成功的典型经验,分析和解决项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项目实施措施,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上报。 对于集中连片耕地所产农作物协调第三方,按照高于实时市场价格1%进行回购。
欢迎广大有意愿的村委会、农牧民积极参与伊金霍洛旗共融共富社会化服务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