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发布多则征收土地公告,表示江宁区部分地区的土地将被征收,那2024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最新计划是怎样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最新计划:
2024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最新计划是征收横溪街道西岗社区、谷里街道向阳社区白粉墙、谷里街道谷里社区、江宁区淳化街道永宁社区永宁、江宁区淳化街道新林村、双岗社区、河北社区向家边、徐家边,湖熟社区东杨的土地,具体征收范围及面积如下:
地块一:横溪街道西岗社区
拟征收横溪街道西岗社区集体,集体所有土地0.3868公顷。其中,农用地0.3868公顷,含耕地0.3868公顷。拟征收横溪街道西岗社区钟家塘组集体所有土地3.6293公顷。其中,农用地3.6293公顷,含耕地0.2019公顷。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地块二:谷里街道向阳社区白粉墙
拟征收谷里街道向阳社区白粉墙东组集体所有土地0.0987公顷。其中,农用地0.0987公顷,含耕地0.083公顷。拟征收谷里街道向阳社区白粉墙中组集体所有土地1.5756公顷。其中,农用地1.5756公顷,含耕地0.6392公顷。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地块三:谷里街道谷里社区后花岗组、前花岗一组、前花岗二组、前花岗三组
拟征收谷里街道谷里社区后花岗组集体所有土地0.006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9公顷。拟征收谷里街道谷里社区前花岗一组集体所有土地0.14624公顷。其中,农用地0.0088公顷,含耕地0.0088公顷,建设用地0.13744公顷。拟征收谷里街道谷里社区前花岗二组集体所有土地0.0182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11公顷,含耕地0.0011公顷,建设用地0.01718公顷。拟征收谷里街道谷里社区前花岗三组集体所有土地0.01828公顷。其中,农用地0.0011公顷,含耕地0.0011公顷,建设用地0.01718公顷。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地块四:江宁区淳化街道永宁社区永宁村
拟征收江宁区淳化街道永宁社区永宁二十七组、永宁十九组、永宁十六组、永宁十五组范围内土地,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地块五:江宁区淳化街道新林村
拟征收江宁区淳化街道新林村后梅三组、后梅一组范围内土地,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地块六:双岗社区
拟征收双岗社区集体、二十三组、二十四组集体土地1.1958公顷,拟建设工业园三号路以东、工业园五号路以南地块项目。
地块七:河北社区向家边、徐家边,湖熟社区东杨
拟征收河北社区向家边四组土地0.001公顷,河北社区徐家边一组0.4876864公顷土地,河北社区徐家边二组0.3071616公顷土地,河北社区徐家边三组0.1143704公顷土地,河北社区徐家边四组0.4418816公顷土地,湖熟社区东杨四组0.1235公顷土地,拟建设湖熟鸭文化产业园一期项目。
二、2024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关于重新公布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江宁政规发〔2024〕2号)的规定执行。
2、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按《关于重新公布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江宁政规发〔2024〕2号)的规定执行。
3、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按照《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字〔2022〕2号)和《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22〕4号)的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其本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江宁区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总结:2024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征地最新计划是征收横溪街道西岗社区、谷里街道向阳社区白粉墙、谷里街道谷里社区等6个村和4个社区的土地,补偿按照《关于重新公布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