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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沈阳有机肥生产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4年07月02日 09:54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近日,沈阳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2024年有机肥生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表示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企业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可获得此项补助,那2024年辽宁沈阳有机肥生产补助政策是怎样的?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4年辽宁沈阳有机肥生产补助政策-摄图网

一、2024年辽宁沈阳有机肥生产补助政策:

1、补贴范围

对沈阳市辖区内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企业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按生产量给予补助。生产量统计周期为一年合计数(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补助目标

通过实施有机肥补贴,调动有机肥生产企业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形成政府引导投资、企业回收资源利用、人居环境友好、畜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新局面。2024年,全市计划有机肥产量达到20万吨以上。

2024年辽宁沈阳有机肥生产补助-摄图网

二、2024年辽宁沈阳有机肥生产补助标准是多少?

2024年辽宁沈阳有机肥生产补助标准是根据验收合格并上报的有机肥产量,按照不超过50元/吨,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标准进行核算。申请补助时,按以下流程申请:

1、项目申报、立项

项目承建单位自主向所在乡镇(街道)、区县(市)农业农村局逐级申报立项。乡镇(街道)根据企业申请,按照项目执行要求完成现场初审,将符合立项条件的企业报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立项。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内容开展审核,于6月30日前完成立项工作,将立项完成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上报材料包括立项报告、立项审批表、立项项目汇总表。

2、项目验收

项目承建单位在2024年12月31日后,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验收申请,乡镇(街道)初验合格后,报请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开展项目验收。区县(市)农业农村局验收时须选择综合评价等级在2A以上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单位有机肥生产量进行认定,出具审计报告作为核定项目补助的依据。2025年3月31日前,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将验收合格的项目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上报材料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表、验收合格项目汇总表、有机肥生产审计报告。

3、项目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将结合区县(市)上报项目承建单位生产调度情况对项目验收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全市补贴有机肥产量。根据项目预算金额确定补助标准,核定项目单位补助资金。对符合补助条件的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定。

4、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依据市政府审定结果,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程序及规定拨付资金。

有机肥-摄图网

总结:2024年辽宁沈阳有机肥生产补助政策是辖区内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肥料登记证的企业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可获得补助,补助标准是不超过5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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