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旱粮规模种植主体直接补贴政策,切实做好旱粮生产基地直接补贴,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旱粮规模种植主体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那么,2024年浙江温州泰顺县旱粮规模种植主体补贴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浙江温州泰顺县旱粮规模种植主体补贴政策
1、补贴范围和对象
在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旱地或冬闲水田)连片面积20亩(含)以上,省、县财政对种植小麦、玉米、番薯、马铃薯、大豆、蚕豆、豌豆、杂豆、高粱、荞麦和山稻等旱粮作物的种植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给予直接补贴(简称旱粮种植补贴)。
在县农业农村局认定的果园、桑园和幼疏林地内(简称“三园”)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旱粮套种连片实际面积20亩(含)以上的,旱粮套种面积比例达50%以上的种植主体(包括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省、县财政给予直接补贴(简称旱粮“三园”套种补贴)。
2、补贴标准
(1)旱粮基地种植补贴
经认定的旱粮生产基地内按种植旱粮的土地面积,20亩(含)至50亩(不含)县财政给予每亩200元的直接补贴;50亩(含)以上省财政给予每亩120元、县财政每亩180元,合计每亩300元的直接补贴。
(2)旱粮“三园”套种补贴
按“三园”间作套种实际面积,20亩(含)至50亩(不含)县财政给予每亩200元的直接补贴;50亩(含)以上省财政给予每亩120元、县财政每亩180元,合计每亩300元的直接补贴。
同一地块同季节不得重复享受财政种植补贴,其余政策实施要求不变。
二、2024年浙江温州泰顺县旱粮规模种植主体补贴申报
1、申报时间
春播作物(小麦、春大豆、杂豆、马铃薯)在6月10日前上报;夏播作物(番薯、夏玉米、夏大豆、山稻)在7月20日前上报;秋播作物(秋玉米、秋大豆)在9月10日前上报。
2、申报材料
旱粮规模种植主体申报表;种植地块面积的土地承包(流转)证明或造地证明等材料;种植面积区位示意图;公示材料;实地种植照片等材料。
总结:2024年浙江温州泰顺县旱粮规模种植主体补贴政策包括旱粮种植补贴、旱粮“三园”套种补贴2项,补贴标准为每亩200元(20亩(含)至50亩(不含))、300元(50亩(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