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表示安康市汉滨区部分地区土地将被征收,那陕西安康市汉滨区2024年最新征地计划是怎样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陕西安康市汉滨区2024年最新征地计划:
陕西安康市汉滨区2024年最新征地计划是征收大河镇大河社区、大兴社区、关坝村、关坪村、先锋社区、小双溪村及恒口示范区庙湾村、华洲村、鱼姐村和喻淌村的土地,具体征收范围及面积如下:
1、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大河镇大河社区、大兴社区、关坝村、关坪村、先锋社区、小双溪村及恒口示范区庙湾村、华洲村、鱼姐村和喻淌村土地总面积320.5144公顷。其中:大河镇199.6080公顷,包括大河社区2.3082公顷、大兴社区2.1931公顷、关坝村111.4288公顷、关坪村81.5314公顷、先锋社区1.2030公顷、小双溪村0.9435公顷;恒口示范区120.9064公顷,包括华洲村105.7916公顷、庙湾村0.2275公顷、鱼姐村0.2053公顷、喻淌村14.6820公顷。
2、征收目的
该项目为实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建设活动,因地方经济发展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二、陕西安康市汉滨区2024年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照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汉政发〔2021〕3号)标准执行。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中心城市征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汉政办发〔2021〕37号)标准执行。
3、社会保障安置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陕人社发〔2011〕149号),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20号),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康中心城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安政办发〔2016〕1号)文件规定,由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总结:陕西安康市汉滨区2024年最新征地计划是征收大河镇大河社区、大兴社区、关坝村、关坪村、先锋社区、小双溪村等7个村和3个社区的土地,补偿按照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及《关于转发〈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中心城市征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