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永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九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规〔2024〕4号)发布,发展粮食生产有奖补。本措施自2024年印发之日起实施,2026年12月31日停止实施。那么,2024年福建三明永安市粮食奖补政策是怎样的?
一、2024年福建三明永安市粮食奖补政策
1、鼓励种植双季稻
从2024年开始连续3年,对种植早稻(含早稻再生稻)且连作晚稻分别达1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下同)按早稻种植面积给予每亩奖补200元,其中永安市级承担100元,乡镇(街道)承担100元;对符合各乡镇(街道)粮食产能区实施方案要求的叠加享受粮食产能区奖补政策;对种植早稻(含早稻再生稻)且连作晚稻分别达3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叠加享受省级规模种植双季稻每亩200元奖补,按照当年度早稻种植面积计算补助。
2、鼓励抛荒耕地复垦种植粮食作物
引导农民退果、退茶、退塘、退林还粮。从2024年开始连续3年,对复垦撂荒山垄田、梯田及果茶园退园、退塘还耕面积达5亩(含)以上且种植粮食的种植户给予一次性复垦种粮补助。种植水稻的补助标准为300元/亩,其中永安市级承担200元,乡镇(街道)承担100元;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补助标准为200元/亩,其中永安市级承担100元,乡镇(街道)承担100元。对抛荒耕地复垦后流转(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达10亩(含)以上且种植粮食作物的种植户,执行三明市一次性复垦种粮奖补政策(种植水稻的补助标准为600元/亩,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补助标准为400元/亩)。对符合各乡镇(街道)粮食产能区实施方案要求的叠加享受粮食产能区奖补政策。
3、培育壮大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对当年度评为永安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示范单位,每个主体奖励资金0.2-0.5万元,示范单位以粮食生产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主体,再追加奖励0.1-0.2万元。
4、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
永安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完善救灾备荒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制度,用于灾后恢复生产和应急扩种粮食。提高水稻种植(制种)保险、玉米种植保险保费补贴,永安市级财政保费补助由10%提高到20%,提高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
5、强化种业创新能力
持续推进第四轮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开展绿色水稻、玉米、甘薯等粮食作物联合育种攻关。每年建立优质稻、鲜食玉米新品种展示4个以上,新优品种示范点10个以上,加快高产、优质、高效、专用、绿色新品种示范推广。辐射推广杂交水稻杂交制种工作,对连片制种1000亩以上的村给予每亩200元奖补。
以上是对2024年福建三明永安市粮食奖补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