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然资源部6月3日消息,为保证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质量,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加强印制发行全过程把控,下发了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那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有区别吗?是一样不?
一、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有区别吗?
没有区别,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是一样的。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由自然资源部统一监制。监制职责包括:发布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统一样式,规定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印制标准,实行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情况备案,掌握全国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印制和发行情况。自然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承办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印制和发放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重点林区、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不动产登记所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自然资源部规定的统一样式、印制标准,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印制、发行、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有关权限不得下放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等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确定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承印单位;决定本地是否需要印制增加少数民族文字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需要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统一组织翻译、印制和发布,并与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内容保持一致;建立规范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作废、销毁及空白证管理机制。
制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参照纸质证书证明监制要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照自然资源部规定的统一样式、标准规范,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制发管理,确保与纸质证书证明内容一致、唯一关联,并将版式文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加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生成、签发、传输、存储、共享应用全过程管理,强化安全保密防控措施,保障电子证照网络和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