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池县人民政府发布岳池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表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可获得此项补贴,那2024年四川广安岳池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怎样的?补贴标准多少?
一、2024年四川广安岳池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归属问题,对一些属于和不属于的补贴对象,要严格按照川农〔2018〕1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农民承包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实施流转的,补贴资金原则上由原土地承包户领取,并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代耕代种或流转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约定
的,从其约定。
(2)对承包方身份虽已转变为非农业户口但实际拥有土地承包权的,耕种土地符合条件的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3)针对部分家庭成员发生变动的,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因婚姻、出生、死亡、升学、参军、外出务工、服刑等原因引起家庭成员变动的,不影响承包合同的效力”规定,其承包权仍然不变,继续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4)针对五保户承包的耕地,按照《四川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承包土地的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实行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协议,对其承包土地的经营、使用、管理作出规定”的规定,实行分散供养的,补贴资金归五保户所有;实行集中供养的,按其与供养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执行,协议未对此作约定的,补贴资金归五保户所有;五保户承包地依法收回集体的,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5)针对整体消亡户承包的耕地,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承包期内,承包方整体性消亡的,发包方应当依法收回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耕地”规定,承包方不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6)以后年度将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和中省政策调整情况同步完善。
2、补贴范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已享受退耕还林(草)的土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得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针对集体土地、改变用途的耕地等面积核实中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对一些属于与不属于的补贴范围严格按照川农〔2018〕16号文件规定执行。
3、补贴发放方式及时间
按“审批系统”要求将镇村两级资金公示确认后的数据,推送至广安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审批并打卡到户。对发放失败的,各乡镇(街道)要及时修正信息,确保2024年6月底前发放到位。
二、2024年四川广安岳池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多少?
2024年四川广安岳池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由县财政局根据“审批系统”要求测算补贴标准,县农业农村局确认补贴标准后。由各乡镇(街道)进行镇村两级公示,线上线下同时公示7天;公示完成后及时确认推送。
以上就是2024年四川广安岳池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