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苍南县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规定的通知》(苍政发〔2024〕8号)发布,现将修改后的《苍南县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规定》重新公布,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相关政策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那么,2024年浙江温州苍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2024年浙江温州苍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多少?
苍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共分三个等级:
1、一级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为8元/平方米·年。
2、二级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为6元/平方米·年。
3、三级土地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为4元/平方米·年。
二、苍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
除乡行政区域外,本县县城、建制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以上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1、一级土地范围
灵溪镇(除观美社区、翔凤社区、浦亭社区、华阳社区外)。
2、二级土地范围
灵溪镇:观美社区、翔凤社区、浦亭社区、华阳社区。
钱库镇(除括山、仙居社区外)。
金乡镇(除石砰社区外)。
宜山镇、望里镇、马站镇、沿浦镇、霞关镇、藻溪镇。
3、三级土地范围
钱库镇:括山、仙居社区。
金乡镇:石砰社区。
炎亭镇、大渔镇、桥墩镇、矾山镇、赤溪镇、莒溪镇、南宋镇。
三、苍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一次申报缴纳,申报缴纳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
以上是对2024年浙江温州苍南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介绍,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做个参考。